這項條例早在2007年在各界催生下通過,但中間保留7年緩衝期。新條例由都市計畫局主導,限制招牌不可超過建築物高度三分之二,外牆廣告最高只能離地20公尺,盡一切可能維護天際線。新條例還規範招牌顏色不能過於強烈,愈古老的區域顏色必須愈淡,跨國連鎖企業只能乖乖配合,像麥當勞分店從鮮紅色改為暗紅色,7-11變成咖啡色,Uniqlo從紅底白色變為白底紅字,LAWSON便利商店分店也從藍色白字變成白底黑字,意外成了另類的打卡地點。
京都之所以有如此完善的法規制度,仰仗日本社會普遍對保護老房子有共識。日本參議院在2004年6月通過《景觀法》、「實施景觀法相關法律」及《都市綠地保全法》,統稱「景觀綠三法」,在法律上承認城鄉風貌是「全民共同財產」,對日本的景觀建設別具意義。
文化大學景觀系助理教授郭維倫表示,京都和東京的景觀法都對色彩規範十分詳盡。東京2007年3月制訂的「東京都景觀計畫」中有色彩指引,根據景觀計畫畫分的區域位置運用不同的色調,凡新建大樓、新建工程、外牆色彩變更都必須根據景觀計畫。
郭維倫分析,日本政府部門對景觀的施政方針是「低調再低調」,日本街景之所以能看起來乾淨舒服,原因就在於公共設計多採灰色系,色調落在白到灰之間,私部門放上鮮艷的顏色不會太突兀。
(中國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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